一键举报——江苏检察院网上举报平台开通啦

2016-10-11 浏览
近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开通“网上信访大厅”,当事人可以通过江苏检察网http://www.js.jcy.gov.cn/举报、控告、申诉,实时查询受理和办理结果等信息。(附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的信访事项)
网上信访系统操作手册
一、 访问地址
通过江苏检察网http://www.js.jcy.gov.cn/点击检察网上信访大厅(12309|网上举报)按钮进入网上信访系统
 

一、 操作步骤
1、 请选择辖区
Ø 功能描述:通过选择辖区,可将信访事项递交到对应辖区的内网控申系统中。
 

1、 填写信访诉求
Ø 功能描述:此功能为网上信访系统主要业务功能模块,用于给信访人进行信访诉求填写的入口。
Ø 操作入口:
以举报为例(其他五大类信访事项的填报方式与举报一致),点击举报按钮。
 
进入举报须知查看界面,读完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按钮。
 

进入举报案卡填写界面,案卡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

 

 

1、 登陆注册
Ø 功能描述:系统支持登陆及注册功能。
Ø 操作入口:
注册:点击注册按钮,通过填写手机号注册账号。
 

注册完毕后,可以根据手机号,填写验证码,获取动态密码点击登陆,可查看自己的历史信访记录。

 

 

点击查看详细按钮,可查看案件的办理过程信息。
 

4、 办理结果查询
Ø 功能描述:信访人根据检察院短信发送的查询码进行案件过程信息的查询。
Ø 操作入口:
在搜索框中输入查询码(查询码由内网审查之后发送短信告知),点击放大镜按钮。
 

 
附: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一)反映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
(三)反映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四)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
(五)反映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机关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的控告;
(六)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
(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
(八)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九)其他依法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信访事项。
信访人须对其控告、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诬告陷害、诽谤他人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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