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积极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20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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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23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我县突发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和有效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2016年9月28日金湖县在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此次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了企业全体人员的消防与环境安全防范意识,检验了应急预案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提升了全体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效果,县政府副县长沈启涛在演练结束时作了点评并对此次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给以充分肯定。淮安市环保局环境安全应急中心参加了观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