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黑车”

2015-02-05 浏览
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指没有取得交通运输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

一、坐“黑车”,乘客安全无保障

“黑车”没有营运资格,一无发票、二无保险、三无安全保障,一旦出事,后患无穷,而且事故发生率大大高于正常营运的车辆;发生事故后受害者有冤无处申,乘客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黑车”驾驶员知道自己的经营行为违法,在营运过程中为躲避检查,不按规范操作,走小路、闯红灯、超速行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另外,还有一些“黑车”已不仅仅满足于靠营运挣钱而沦为抢劫越货、杀人放火、侵害妇女的工具。

二、开“黑车”,害人害己

近年来“黑车”驾驶员被侵害案件已有多起,犯罪分子将目标对准“黑车”驾驶员,一方面是“黑车”驾驶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警惕性不高。同时,由于“黑车”驾驶员本身意识到营运违法,往往不敢、不愿做一些安全预防工作,如到出城登记站进行登记、将租车人的情况告知他人等。

三、安全乘车小贴士

1.不坐“黑车”。尽量乘坐公交车或者正规出租车;
2.不与陌生人拼车。也许是同伙,提防不法分子设下的陷阱;
3.记下车牌号。上车前记下车牌号,便于随时求救;
4.坐司机后面座位。一旦司机起歹念,袭击不方便;
5.夜间记得开窗。防止迷药;
6.注意行车路线。车上不要睡觉,路线不对立即提出或选择人多处下车。

希望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黑车”的社会危害性,珍惜自己的生命,不乘不坐并加以监督,及时举报。为了您的出行安全,自觉行动起来,远离“黑车”、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当你发现“黑车”时,请拿起电话拔打投诉、举报、咨询电话86882272。
让我们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拒绝“黑车”,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交通!

金湖县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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