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在全省率先发放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补贴金
2011-09-08
浏览次
2011年9月2日上午,金湖县低保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补贴金发放仪式在前锋镇举行,市残联朱仲彦副理事长,县政府张柏副县长及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11个乡镇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参加了发放仪式。全县共898名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喜领补贴金,其中农村769人,城镇129人,农村每人每月60元,城镇每人每月80元,1-6月共发放金额33.89万元。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金,县残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极为重视,指示将补贴金发放工作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在肖进方县长主持召开的县政府十二届十四次常务会议上,一致通过了为低保家庭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金,特别明确了补贴金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县残联通过调研学习,会同县财政局、民政局出台了《金湖县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重残补贴金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补贴金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申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