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及时发放种粮补贴
2011-04-05
浏览次
金湖县粮补贴资金,坚持做到了“一条红线”、“两个不变”、“五到位” 和“六不准”的原则。确保补贴资金于3月底前兑付到农户。
“一条红线”:种粮补贴仍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的耕地不予补贴;补贴不得用于高效农业,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两个不变”:粮食直补仍按上年政策执行,农资综合补贴核定面积不变、补贴标准由上年每亩69元提高到每亩81.5元。
“五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打卡发放到位。
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不准借发资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的“六不准”原则,确保了各项补贴全面兑现。
补贴资金要全部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软件系统发放,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 确保两项补贴资金于3月底前兑付到农户,补贴资金打入农户“一折通”专用存折后,采取发放粮食补贴告知书等有效方式将补贴项目和数额告知农户,确保落实中央惠农政策不走样,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
编辑:金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