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1-04-01 浏览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技术力量,经县政府同意,金湖县水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根据《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金湖县水政监察大队1名,金湖县河湖管理所1名,金湖县城区河道管理所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敬业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水利工程类、建筑工程类。

4、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近期两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外地应聘者可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用快件方式将报名材料复印件寄至江苏省金湖县水务局(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字样。联系人:卢金成,地址:江苏省金湖县金湖路100号,邮编:211600)。金湖县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其来领取准考证。在领取准考证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原件验核。

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2011年4月15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金湖县水务局办公室(金湖路100号三楼)

联系人:顾海燕

联系电话:0517—86981660,13915195238

报名人数和拟招考人数比例须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否则按报名情况相应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笔试。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与考核。

以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差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

四、聘用后待遇与管理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招聘工作接受县监察局、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15305232678

县人社局:0517—86805412

六、本简章由金湖县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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