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年满80周岁以上发放尊老金公告

2011-03-31 浏览
         金湖县政府第十二届十四次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3月起,我县“尊老金”发放范围将由农村、城市无固定收入80周岁以上老人,扩展至全县80周岁以上所有老人。请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具有本县户籍,目前尚未享受“尊老金”待遇的老年人或其直系亲属,于2010415日前携带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异地居住的老年人,须出具居住地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登记。特此公告。

 

 

 

 金湖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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