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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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人社〔2011〕25号
关于举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的
通 知
县直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企业万名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活动,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经县人社局牵头,由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淮安市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联合举办2011年度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职业(工种):车工、钳工、数控车工、维修电工、电焊工、计算机操作员、驾驶员、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化学检验等工种。
二、培训费用:高级工每人收费800元、技师每人收费900元,高级技师每人收费1800元。培训费用不足部分按规定向上级财政申请培训费补贴(高级工暂未纳入补贴)。
三、申报条件:凡申报高级工资格须满中级工两年或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申报技师资格须满高级工2年;申报高级技师须满技师3年(破格申报条件可当面咨询或在省市人社保障网上查询)。
四、报名方式及需材料:报名采取集体或个人均可;报名时需带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验证后退回);2寸同底彩色照片6张。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2011年3月26日起到4月30日结束。报名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三楼306室(联系电话:86906843、15189525303)。
六、其他说明:⑴凡单个工种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原则上在本县设点办班,如不足20人的按规定程序纳入市区培训。⑵需参加其他类工种培训的人员可代为受理报名。⑶各企业要有计划的安排职工参加职业资格等级晋升培训,确保今年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
特此通知。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