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环境监察局效能建设做到“四个零”

2011-03-22 浏览
       为强化软环境和行政效能建设,金湖县环境监察局要求全体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四个零”:一是人员零违纪。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县委“五条禁令”和环保人员“十条纪律”,做到纪律禁令上墙,时时刻刻提醒大家要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二是服务零距离。提前介入招商引资项目,预判项目的可行性,让客商和引资单位不走弯路、少走弯路,减少招商成本;与企业和客商面对面、零距离地帮助他们开展建设项目环评,提供技术服务,帮助落实引资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问题;帮助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执法零差错。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以教育说服为主,寓执法于服务、教育之中;做到执法意识强,执法态度好,执法质量高,切实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四是稳控零失责。全面进行环境隐患排查,及时掌握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预防、早处理,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对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24小时畅通,对群众举报不推诿、不扯皮,杜绝因工作不当引发当事人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坚决做到有访必调,调必有果,及时反馈,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环境问题;实行首接负责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县未发生因环境问题越级上访。      ( 作者: 刘一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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